崔瑞虎、乔旭涛、程卫忠、王泽胜、韩晓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广青路青城路段两侧安装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城市建设、管理以及行业管理职责分工,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含城市照明)城建重点项目以及县政府安排的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并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及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县政府有关要求接收已竣工工程,并组织实施养护管理,对管理的市政设施、环卫设施、园林绿地提出大修、改(扩)建或者改造提升意见。我们将根据部门职责,向相关职能部门就需安装路灯的路段提出提升改造意见,并做好工程竣工后的维护管理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27日
(联系单位: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蔡兆平,联系电话:0533-6960322)
广青路青城段由原来的_319省道变更为233国道,是连接青城与县城的交通要道,车流量大,过往大车多,尤其2022年底济高高速建成通车,车流量将会进一步增多.过往大型运输车辆预计占到七成以上,车辆在夜间行车过程中,因没有路灯,能见度低,极易造成交通事故。该段道路长约6.7公里,沿线有王天佑、大河沟、小河沟、小魏家、东纸坊、西纸坊、路家、南三里、焦家等9个村,无论是夜间出行,还是外出打工人员下班回家都极不方便,群众要求安装路灯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该段道路安装路灯,可有效降低夜间行车的危险系数。为此,提议在广青路青城段安装路灯,实现该段道路夜间亮化。建议:1.做好路灯照明的设置规划,尽快增设广青路青城段路灯,根据路段情况对路灯的高度做合理设计,在路口处尤需增设亮度足够的路灯,同时,为节约成本,可适当加大灯与灯之间间距,2.对路灯养护建立和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加强对路灯的巡查,及时修复故障路灯,保证设施正常的运行和亮灯率达95%以上.3.路灯管理单位适时启动道路照明应急预案,可按照春、夏、秋、冬四个季度昼夜变化,设制更合理更具人性化的路灯开启和关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