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城市环境管理”的答复)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2号
建议人: 方永和
主办单位: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0-07-27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方永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城市环境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相关规划,我局积极开展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今年已完成高苑路人行道、芦湖公园南侧人行道提升改造维修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巡查力度,提高城市配套基础设施综合管理水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27日

 

联系单位: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蔡兆平,联系电话:0533-6960322)        

 

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城市环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