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永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城市环境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相关规划,我局积极开展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今年已完成高苑路人行道、芦湖公园南侧人行道提升改造维修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巡查力度,提高城市配套基础设施综合管理水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27日
(联系单位: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蔡兆平,联系电话:0533-696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