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尽快完善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答复)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9号
建议人: 董宏亮
主办单位: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0-07-27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董宏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完善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情况

按照上级部署,20162月,高青县被确定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县。县委、县政府紧密结合县情实际,统筹谋划,于201610月印发《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减少执法层级、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为主要内容,全面启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201612月,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挂高青县城市管理局牌子)挂牌成立,整合了原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县文化市场执法局等机构及相关职责,完成了执法机构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设置、执法职能整合、人员编制划转、执法人员换装和轮训等各项改革重点任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正科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县城重点区域内具体执法、跨镇(街道)区域执法和复杂、重大案件的查处以及对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的业务指导、监督等。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各镇(街道)派驻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派驻区内具体执法工作。

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基本情况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行使城市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规划、园林绿化、市政、交通运输、文化市场、环保、工商等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实行委托执法体制,委托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施行政处罚。目前,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9个科室和9个镇(街道)执法中队,承担着全县市容市貌管理、户外广告、餐饮油烟、露天烧烤、渣土管理、市政管理、规划执法、违法建设治理、文化旅游执法、交通运输执法、园林绿化、数字平台案件办理、政务热线案件办理等工作职能。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存在问题:目前,按照中央、省市县委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执法队伍编制底数已锁定,但现有人员力量严重不足,无法向9个镇办派驻执法中队,实现执法力量下沉的既定目标。

下步打算:一是待中央明确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政策后,进一步加强人员招录、使用和考核管理,尽快实现将执法力量下沉至镇(街道)的改革要求,并实行“局队合一”体制,统一以主管部门名义执法。同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二是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镇(街道)间综合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县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镇(街道)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及业务培训,并积极落实“镇办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实现县、街镇两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协调联动,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形成执法监管合力,有力提升执法效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15日

 

(联系单位: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肖康生,联系电话:0533-6983601)

 

机构改革后,成立了镇综合执法办公室,综合执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多方因素制约,执法工作开展不够理想。有的事情属地管理,但处理难度较大,一是镇综合执法办无相应执法权限,二是镇政府采取综合措施也难以达到预期效果。需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才能达到执法效果。建议在下放执法权限的同时,落实“镇办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由县、镇两级共同配合开展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