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城区部分道路增设辅路”的答复)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77号
建议人: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主办单位: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0-07-27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孙刚、窦恒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区部分道路增设辅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城市建设、管理以及行业管理职责分工。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县政府有关要求接收已竣工工程,并组织实施养护管理,对管理的市政设施、环卫设施、园林绿地提出大修、改(扩)建或者改造提升意见。我局将根据职责分工,提出提升改造增设辅路等意见,配合住建等部门做好道路提升改造及管理养护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7月15日

 

 

 

联系单位: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蔡兆平

联系电话:0533-696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