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号 建议的答复(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休闲娱乐场所的管理”的答复)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16
建议人: 成学礼、张慧、程太俊、柴静、何峰
主办单位: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19-04-18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成学礼、张慧、程太俊、柴静、何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休闲娱乐场所的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乱停乱放等行为依法实施查处,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解决娱乐及商业场所周边道路交通拥堵问题。

2、根据本部门职责及相关规划,在娱乐、商业场所及人口密集区合理增设垃圾收纳桶。

3、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倡导市民文明买卖,不随意停车交易,不随意买卖占道商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2019417

 

联系单位: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李拥军

联系电话:0533-6983026

进一步加强居民休闲娱乐场所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