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芦湖街道辖区内涝》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负责对城区市政排水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我们将加强县城排水网渠的管理与监督,切实发挥好政府监督主体的职能,努力保障管渠清洁畅通,加强城区市政排水设施的日常巡查与维护管理,在定期(每年汛期前一次)对城区市政排水设施进行集中疏通清淤的基础上,及时处理好设施损坏或局部淤堵等问题,保障排水设施的完好和清洁畅通。
加大市政设施巡查力度,将老化、损坏的市政设施统计、维修;加强对路面保洁人员的管理,严禁将垃圾扫入下水道,保障城市汛期安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27日
(联系单位: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蔡兆平,联系电话:0533-696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