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城区园林绿化种植管理”的答复)
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70号
建议人: 张辉
主办单位: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0-07-27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张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园林绿化种植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提高我县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水平,巩固和提高绿化建设成果,促进绿地养护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我单位积极推进绿地养护管理精细化发展,制定绿地精细化养护标准、考核办法,并公布实施,在满足植物生长需求的基础上,提升园林绿化的整体美感确保绿化统一协调、层次分明,色彩更丰富、变化更多样,逐步实现城市园林绿地全面达到一级养护水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单位: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李拥军

联系电话:0533-6980028

近几年来我县园林绿化做了大量工作,千乘湖公园,芦湖公园、环城水系、李官湿地等等绿化工程的建设极大的改善了人们生活环境。2020年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紧紧把握春季绿化黄金季节,持续推进在建工程建设进度,不断加强园林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力度。小清河路、国井大道、芦姑路等道路绿化工程项目完成种植金枝槐、国槐、法桐等苗木1680株,种植麦冬20000余株。公园、游园及道路绿化累计浇水1.8万平方米,杂草清除1.7万平方米,补植麦冬1160平方米,清理死树枯枝6600平方米,整理花坛13个。在园林绿化过程中我县有关部门严把工程质量关,树立精品意识进行精细化施工作业,并着重提高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做到清扫到位、洒水到位、覆盖到位。调研中我发现县城地被花卉的种植疏密不合理,靠墙一侧的密度大,这说明前期的绿化种植管理上缺乏标准。人们常说种什么样子后期就会长成什么样子。我们就要先抓地被花卉的种植管理,根据不同苗木的生长特点制定种植标准,既要确保种植苗木的生长特性也能根据植被株距特点设计更多绿化景观。建议:1、参考国内园林绿化经验制定或完善我县城区园林绿化种植标准,并公布实施;2、城区绿化苗木种植前要依据种植标准制定年度详细种植方案并进行公布,完工后组织人员验收,接受社会监督;3、学习其它地区绿化经验,依据我县城区园林绿化种植标准做好后期检查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