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翟培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县实验中学北门与实验中学幼儿园北门之间择优设置停车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加大执法力度,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乱停乱放等行为依法实施查处,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倡导市民文明买卖,不随意停车交易,不随意买卖占道商品。
3、按照相关规划及本部门职责,在道路两边及附近区域合理设置停车位,倡导市民文明停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4月17日
联系单位: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李雷
联系电话:0533-632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