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洪滨、元配、赵新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筑垃圾处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为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及利用,我县已建一处建筑垃圾消纳场,位于田横路与青苑路东约100米路北。
2、按照“抓源头、控途中、查终点”的治理思路,我局将切实加大对县城区在建工地的巡查力度,并与交警等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对未按规定密闭运输、沿途抛洒、肆意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管重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4月17日
联系单位: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李雷
联系电话:0533-632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