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艳玲、张玉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扩建城东生活区活动场地,尤其是缺少篮球活动场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单位将积极与规划部门对接,根据千乘湖公园和芦湖公园的整体规划要求,积极向县政府申请在公园内增加建设标准篮球场地或场馆,以此来满足县城东片区居民活动、健身需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4月17日
联系单位: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格庆军
联系电话:0533-6961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