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10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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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7784283740/2023-539863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0-17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刘洋 | 自然人 | 370322202300036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 经调查,刘洋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建议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基准》违法程度“一般”,给予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 罚款伍仟元整 | 2023/10/16 |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