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10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索引号: 113703227784283740/2023-539863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17 发布机构: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10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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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刘洋 自然人 370322202300036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经调查,刘洋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建议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基准》违法程度“一般”,给予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罚款伍仟元整 2023/10/16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