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12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索引号: 113703227784283740/2023-541503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07 发布机构: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12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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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陈登凯 自然人 高执罚〔2023〕1206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    2023年12月6日9时5分,我局执法人员陈刚、王海军在官庄建材城巡查时,发现鲁MF5J35在运输煤炭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经调查询问,鲁MF5J35煤炭运输车从黑里寨镇黄家村装载煤炭运至官庄建材城,途经高青县李星耀桥、清河路,该车辆为高青县黑里寨镇黄家村的村民陈登凯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罚款贰仟元整 2023/12/6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