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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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7784283740/2023-539062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5-3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5月29日,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印发了《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高执法字〔2023〕36号),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3年5月19日,淄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淄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淄博市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安委发〔2023〕8号)文件。5月23日,高青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高青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高青县 2023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安委发〔2023〕4号)。5月29日,淄博市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印发<全市城市管理领域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省、市、县安委会关于对今年“安全生产月”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起草了《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1.《淄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淄博市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安委发〔2023〕8号);
2.《高青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高青县 2023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安委发〔2023〕4号);
3.《淄博市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城市管理领域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出台目的
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主要内容
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包括“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创新举措、积极开展应急科普宣传和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等宣传活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专题宣传、广泛宣传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情况、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力度、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八方面内容。其中,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要围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防溺水、家庭火灾、燃气安全等重点开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充分借助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横幅标语、现场宣传等形式,组织开展好“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等宣传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解答公众疑惑,回复群众咨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专题宣传。要加强对《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学习宣贯,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将排查整治重点和安全检查要求通知到监管企业,广泛深入宣传解读隐患排查整治共性检查内容和专项检查内容。
五、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方式:0533-6983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