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加强居民垃圾分类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1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31
建议人: 张迪
主办单位: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2-05-24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张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垃圾分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对垃圾分类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以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三率”为重点,有力推动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目前我县已有部分小区开展“定点定时、投放试点”工作,同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模式,较好地完成了生活垃圾分类阶段性任务目标。下一步我局将统筹规划、分类施策,采取设置垃圾分类指引、喷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页、广播、电子屏播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自觉行动起来,做绿色低碳生活的践行者。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增加分类垃圾桶数量,调配运输车辆,实行“定点定时、专人值守”管理模式。同时加强与镇办、社区、村居、物业等“共管共治”协同联动,提升垃圾投放准确率,提高我县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24日

近年来,虽然垃圾分类工作体系逐步健全,居民意识不断增强,但仍存在居民对垃圾分类不重视,清理垃圾“一刀切”的情况,浪费了许多可再生资源,与构建绿色低碳生活有差距。 建议:加大城区和农村垃圾分类垃圾桶的数量,贴上明显标志,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最高青”“今日高青”宣传横幅等,营造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加强队伍培训,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