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加强中心路小学上学、放学周边环境整治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33
建议人: 石岭
主办单位: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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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心路小学上学、放学周边环境整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现在我局职责权限范围内做出如下答复:

一、强化宣传,积极引导。一是要求执法人员到校园周边对学生及学生家长和广大群众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治理工作。二是向校园周边商家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解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商户进店经营、守法经营。

二、加强与学校、社区、交警等单位的协调联动,形成管理合力。针对学生上学、放学高峰出行时段,采取错时巡查与定点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在容易出现流动摊点和拥堵的区域地段实行定人、定岗的方式,重点加强管理。

三、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整治校园周边沿街门店违规占道经营行为,持续加大对校园周边店外经营、流动摊点的监管和清理处罚力度,取缔无证摊贩、占道经营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摊点,探索“精细化管理”模式。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24日

 

中心路小学上学、放学时间也是上下班高峰,往往学校门口路段尤其是中心路人流车流混在一起,加上接送小孩的家长、各种车辆、流动摊点等,更让学校门口附近路段显得拥挤不堪,杂乱无序,马路上也经常发生逆行、不文明行车的情况,学校附近道路也比较窄,停车位不足,无法为接送学生的车辆有序停放,导致中心路小学上学、放学阶段存在安全隐患。 建议:交警城管部门加大巡查力度,有序指挥车辆防止拥堵;在适当位置设置“学校路段、车辆限速”等醒目的警示标志,规划合适的停车位,并引导有序停放;引导周边商铺等在高峰阶段腾出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