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心路小学上学、放学周边环境整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现在我局职责权限范围内做出如下答复:
一、强化宣传,积极引导。一是要求执法人员到校园周边对学生及学生家长和广大群众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治理工作。二是向校园周边商家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解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商户进店经营、守法经营。
二、加强与学校、社区、交警等单位的协调联动,形成管理合力。针对学生上学、放学高峰出行时段,采取错时巡查与定点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在容易出现流动摊点和拥堵的区域地段实行定人、定岗的方式,重点加强管理。
三、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整治校园周边沿街门店违规占道经营行为,持续加大对校园周边店外经营、流动摊点的监管和清理处罚力度,取缔无证摊贩、占道经营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摊点,探索“精细化管理”模式。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