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焕委员:
您提出的《冬季洒水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接到提案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调查研究,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落实。
一、责成作业单位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明确车辆作业时间、作业速度,早晚上下班高峰期间避免洒水作业;除夜间作业外,其余时间必须开启车辆警示灯光和提示音乐,遇到公交站点、过往行人时主动提示并提前减速避让。
二、洒水作业视当时气温情况进行,严格杜绝洒水结冰现象。重点路段在提高洒水频次的同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清扫路面积水,降低路面扬尘并防止路面结冰造成安全隐患。
三、根据《高青县城区环卫工作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组织相关人员对作业单位作业情况进行考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根据市民反映的问题,经确认有责的,在月度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并按规定落实奖惩措施。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听取政协委员们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接受政协委员们的监督,脚踏实地的做好本职工作,促进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让群众满意!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