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增添小区内休闲娱乐设施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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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孙硕、孟凡美
主办单位: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3-05-15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孙硕、孟凡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添小区内休闲娱乐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域公园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生活品质和精神文化方面需求也越来越高。为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我县持续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多措并举,靶向施策,不断推进全域公园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安排,我县在公共区域建设了部分口袋公园,农村居住小区建设了部分休闲娱乐设施。下一步,我局将督促镇(办)选择合适区域增添休闲健身设施,更好的服务人民生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15日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越来越高,但是小区内的休闲娱乐设施缺乏,多数居民区仅有少量的健身设施、无法满足居民需求,而且对于老人、中青年、儿童等不同年龄层次的人群缺少专门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建议:结合全域公园建设,充分利用街角等空闲地域打造适应老年、青年、儿童活动的休闲场所,为创建老年、青年、儿童友好型社区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