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厨余垃圾源头减量及末端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82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82
建议人: 张开兵
主办单位: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3-05-15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张开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厨余垃圾源头减量及末端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联合执法。为加强高青县餐厨废弃物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城市环境,促进资源循环再利用,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淄博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考评办法》等文件要求,联合县公安、生态环境、县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监督检查,切实阻断餐厨垃圾收处乱象,严厉查处餐厨垃圾非法收运和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等突出问题。

二、严格规范经营。通过开展联合执法组专项监督检查,各餐饮单位积极主动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根据标准配齐餐厨废弃物收集桶,严格按照餐厨废弃物有关规定处理日常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规范了餐厨废弃物处理台账联单制度,完善了合法收集运输处理程序体系,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加强业务指导考核,与中标单位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规范餐厨垃圾收运。浙江波普环境卫生有限公司高青分公司对收运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发放工作证、收集车辆通行证,对收集车辆安装定位和视频监控,统一收集运输至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合法处置,从源头上杜绝私拉乱运和违法处置等问题。

四、强化宣传引导,发放《致高青县城区广大餐饮业主的一封信》500余份,详细告知餐饮业主餐厨废弃物的范围、收集、清运等相关规定事宜,充分做好前期宣传动员工作,有效提高餐饮业主的参与积极性,让广大餐饮业主对餐厨废弃物有全面、正确的认知。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15日

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明确提出推行垃圾分类的具体要求,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厨余垃圾,主要是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餐饮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垃圾,农产品贸易市场和居民家庭生活中产生的易腐性垃圾。厨余垃圾含水率较高、有机质含量高、营养丰富,具有较高的利用价值,但也容易腐烂变质,产生渗滤液和臭气,并易于产生病毒和致病菌,造成病菌的传播,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解决厨余垃圾源头减量及末端资源化利用问题尤其重要。 存在的问题: 一是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居民分类投放的参与率和准确率不高。居民垃圾分类参与意识较差,分类习惯尚未养成,源头分类效果不理想。 二是居民小区内厨余垃圾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落实不到位,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混合投放问题比较突出,分类督导工作流于形式。 三是目前厨余垃圾末端处置能力不足,就地处理设施配套不完善。 四是厨余垃圾产出物资源化利用程度低,处理后的肥料消纳途径存在障碍。通过厌氧、好氧、烘干等技术手段使厨余垃圾得到减量化处理,但产出物的资源化利用率却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