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垃圾分类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93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93
建议人: 周建荣
主办单位: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3-05-15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周建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垃圾分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现场指导和执法检查,积极宣传,现场引导市民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进行投放,对未按分类要求投放的行为及时劝导劝诫,责令改正,对情节严重的,依据《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依法做出处罚。

二、加强督导考评。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要求,制定并发放《2023年高青县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考评办法及考评细则》《2023年高青县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牵头部门及责任部门考评细则》《高青县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考评细则》等制度性文件,强化对各管理责任主体的督导考评工作,有力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我县城乡均已配备简易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生活垃圾分类简易配套设施覆盖率达100%。全县配置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43辆,生活垃圾定时分类清运,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率100%。加强规范示范点建设,选取20个小区安装生活垃圾四分类环保屋,安排专人值守,进行桶前指导。农村地区选取36个自然村建设40个三分类生活垃圾分类亭,配备46辆生活垃圾清运三轮车,定时上门收集。环保屋和分类亭已全部投入使用,得到广大居民好评,起到由点及面的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15日

背景: 垃圾分类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可以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变废为宝,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目前全国各地正逐步全面展开,垃圾分类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是大势所趋,将改变居民传统垃圾投放习惯,确保居民生生活垃圾精准分类,资源得到有效回收利用。 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垃圾分类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忙碌的上班族很难做到在固定的时间和固定的地点投放垃圾。2、部分居民垃圾分类意识谈薄没有“精准”分类投放。3、社会协同力度不够,垃圾回收处理体系不完善。4、垃圾清运不及时,造成成垃圾混装和现场卫生差。 建议: 1、奖罚分明、变他律为自律,垃圾分类不能单纯依靠自觉和文明素质,也必须依靠行政处罚。2、明确细化分类标准,要提高垃圾分类的可操作性就必须制定出可操作性的分类标准。3、完善配套体系,要政府牵头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各个环节的配套设施。4、及时清运投放点的分类垃圾,减少对现场环境的影响和避免垃圾二次混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