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红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大力提升全县物业服务质量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健全完善长效管理体制,我县以规范物业服务为核心,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市场环境,按照《2023年淄博市“城市管理提升年”行动方案》《2023年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考评办法》要求,制定了《高青县物业管理考评办法》,解决物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文明城市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压实责任,分级考核
按照简便易行、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县对镇办(街道)、镇办(街道)对社区、社区对物业企业的三级考评督查机制,按照物管小区星级服务标准,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落实对物业管理工作效能、投诉情况、物业服务质量等方面标准化、常态化的一月一考评,一季度一排名的通报制度。
二、整改落实,提高服务质量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镇办、社区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督促物业企业及时整改到位,实施销号办理,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
三、用好考核结果,提升服务水平。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汇总月度考评结果,形成镇办(街道)年度考核成绩,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根据季度成绩,汇总形成物业服务企业年度考核成绩,作为物业服务项目“星级标准”提升和降低的依据,同时也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物业项目“红黑榜”和清退的重要依据。通过考评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物业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四、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服务能力
按照年初制定的指导、培训计划,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分管负责人等物管人员进行物业行业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组织全县物业企业不同岗位技术人员进行大比武活动,以此增强企业重视、培养技术人员的意识,提高企业服务能力。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15日
背景:
住宅小区是居民生活的基本场所,小区物业管理问题涉及每一户业主的切身利益,一直是市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小区内的物业管理也寄予厚望。虽然近年来各地物业管理呈现蓬勃发展的局面,但同时一些物业在服务与管理方面暴露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存在的问题:
一是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物业人员的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多数小区物业卫生清理不及时、不到位;小区内的公用设施、公共配套管理维护、维修不及时等等。物业服务项目的服务标准不明晰,缺少对服务质量的考核、评判依据,监督、检查环节缺失,物业管理服务承诺在具体落实中大打折扣,业主意见普遍较大。二是小区物业管理不尽责。三是物业费用收支不规范。四是物业与业主关系不和谐。
五是物业企业自身发展水平不高。物业企业行业门槛不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企业内部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对服务人员的管理松散、服务方式简单,人员流动性大,行业人才匮乏,企业管理和服务能力上不去。
六是法制宣传和行业监管力度薄弱。
建议:
一是加大依法管理力度,提升物业企业依规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法规建设,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的轨道进行有效规范。
二是加强行业监督监管,提升物业企业自身发展水平。政府相关部门把物业管理纳入城市社会管理、精神文明建设、法制环境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建立长效工作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持久有效推进落实。
三是大力推行星级评估,优化物业收费管理。建议推行物业管理星级评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逐步提高物业管理的水平。
四是加强信用惩戒,培育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建立健全物业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制定并完善信用评价办法,搭建评价平台,将物业企业综合实力、管理服务能力、矛盾纠纷处理情况、违法违规情况等全部纳入信用体系进行综合评价,树立物业公司优秀品牌,及时发布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五是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充分发挥业委会的作用。探索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模式,大力推行社区“两委成员”与业委会主任交叉任职,充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