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在全县建设建筑垃圾集中存放点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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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杨延会、吴夫民
主办单位: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4-06-06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杨延会、吴夫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县建设建筑垃圾集中存放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工作要求,为提升建筑垃圾(包括建筑渣土、装修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水平,现正在推进高青县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的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土地租赁、厂房建设、喷淋设施安装等工作,相关环评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建筑垃圾消纳场负责人尽快落实有关环评手续,做好防尘降尘措施,争取项目早日投产达效。按照《固废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管理,确保建筑垃圾去向可追溯、处理规范化,防止随意倾倒、违规堆填等行为。同时,加大执法巡查监管力度,严格渣土车覆盖、密闭措施,防止泄漏、遗撒等违规违章行为的发生。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6日

近年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农村脏乱差 的环境状况得到有效改善,但是也存在盲点,即建筑垃圾的堆放和处 理还没有得到有效监管,老百姓建房子产生的建筑垃圾目前还是只能 堆放在村外围,既污染了环境也占用了耕地。建议县级层面建几个集中存放点,或者建立回收处理设备,将建筑垃圾重新利用,避免二次污 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