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39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039
建议人: 郭娟
主办单位: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4-06-06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郭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对原有单车停放点喷涂标识进一步完善,实现单车停车诱导,解决不知在哪儿停问题,App设有视频百科指导,解决不知如何停问题。已开发“哈啰”单车违规举报功能,对不按规定停放的单车可以扫码或拍照上传举报;

2.充分实地调研,合理设置停车点位数量及车辆投放数量,加大巡查频次,及时调配,及时摆放;

3.已优化共享单车APP故障上报及意见反馈模块,“大哈出行”App内嵌24小时电话客服、常见问题、申请还车点、故障上报、意见反馈等功能。“哈啰”App内嵌体验调研、在线咨询,通过在线咨询可实现问题咨询、问题上报。

4.经与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沟通,企业给予答复,考虑乡镇用车市场规模小,电瓶更换运营成本高,认为暂时无能力将业务向乡镇延伸。

下一步,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秉持为人民管理城市工作理念,做好对共享单车企业的监管工作,为全县人民提供高质量的出行体验。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6日

 

背景: 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共享单车兴起已有数年,在缓解 了城市交通压力,响应了绿色出行的号召下,随之而来的问 题显现:乱停放,高破损,不合理的分布对城市市容市貌产 生不利影响;归还难,里程短,更新慢的运营范围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不便。 存在的问题: 1、共享单车不按照停车点停放,且停车点车辆杂乱无序,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2、公民对共享单车的爱护意识差,致破损率高。人工 及后续维修更新不及时,导致有车难用,大大降低了人们对共享单车的使用需求。 3、共享单车的运营范围只集中在县城,但快速发展、经济相对发达的城镇不在其运行范围之内。 建议: 1、进一步加强停车点停车管理,在停车区域地面划定 停车范围,可参考机动车停车位。加强对停车点车辆的检查 频率,定期对各个停车点车辆进行整理摆正,同时在各停点张贴出规范停放的图片标语。 2、在停车点的设置上按照人流量来定。大流量,则停 车点设置多,单车投放量增大,而人员流动少的地方则减少 投放和停车点的设置,人工对各个停车点单车数量进行干预与平衡。 3、进行大数据与人工结合的方式,在归还车辆时对用户用车感受进行收集,收集各车辆的破损状态,对破损,脏旧的共享单车及时的维修更换。 4、在运行范围上进行充分的调研,面向县城周边地区 公民对共享单车的需求程度进行统计,调整共享单车的运行范围,以开启周边新区交通的协调,绿色,共享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