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加强化工园区基本生活设施建设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56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056
建议人: 王静
主办单位: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4-06-06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王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化工园区基本生活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工业园区部分无车辆职工短距离出行不便希望投放共享单车问题,经与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进行沟通,企业给予答复,考虑园区用车市场规模小,电瓶更换运营成本高,认为暂时无能力将业务向乡镇延伸,故短时间内不列园区单车投放计划。

下一步,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秉持为人民管理城市工作理念,做好对共享单车企业的监管工作,为全县人民提供高质量的出行体验。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6日

背景: 当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入驻园区,给我县创造了大量的 就业机会,职工人数日益增多,同时也促进了我县经济的迅 速发展。但在经济发展、聚集人口增多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生活隐患。 存在的问题: 部分无车辆职工短距离出行不便,就近区域内无超市、药店等生活基本设施无法为职工突发问题提供保障。 建议: 1、在园区各企业门口增加共享单车投放点,方便企业 员工短距离出行,同时缓解园区交通压力。共享单车管理方 面:在各个企业门口合理增划共享单车停车点,防止乱停乱 放现象发生,加强工作人员巡查管理和营运管理,确保乱停 乱放的车辆迅速归位,做好车辆按时充电、定时检修、及时补投等工作,保证投放的车辆安全。 2、园区周边增设果蔬超市、药店等生活基本设施为员工基本的生活需求提供方便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