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丽、任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养狗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两位委员通过提案帮助我单位改进工作。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开始养宠物犬。在宠物犬给主人带来快乐的同时,也因为一些人的不文明饲养行为,给周围的居民带来了很多烦恼和隐患。犬类管理是一个社会问题,涉及公安、农业农村、卫生、市场监管等多家单位,我局将按照《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高青县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单位相关职责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社区养狗的管理。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文明养犬
组织开展城市文明建设主题活动,设置“文明养犬”专题宣传
版块。在城市公园加大文明养宠等提示标语的投放力度,发放文明宣传单页,引导广大居民增强文明意识,提升文明素养,自觉做到遛狗要牵绳、便溺要处理等文明养犬的行为。对于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积极争取居民群众对养犬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发挥物业作用,提升管理服务针对性
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小区养犬宣传,提醒相关业主遵守养犬相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养犬检查,创造小区和谐养犬氛围。
三、强化部门协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与公安、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交流和协作配合,共同维护宠物管理秩序。根据县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落实工作职责,明确阶段工作任务目标,实现被动履职到自觉履职的转变,加强日常巡查,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6日
背景:
随着居民生活品质的日渐提高,社区养狗的人越来越多。 养狗对社区环境的影响也日渐突出。狗是人类的朋友,狗在 很早以前就被人类驯化,成为人类忠实的伴侣。给我们生活 带来很多益处,狗对主人非常忠诚,会保护主人的安全。主 人因为每天都要带它们出去遛狗,增加了户外活动时间,身 体得到了锻炼。狗狗的陪伴也能够充实主人生活,增加乐趣, 缓解主人工作生活中的压力,提高主人心理承受力等。但是, 如果不对狗加以约束和管理,就会带来噪音、污染、伤人等问题。现在全国狗患四起,污染环境、扰民伤人事件频发,我县也有类似事件发生,给社区居民造成很多不便和困扰。
存在的问题:
1、养狗人带狗出门,在公共区域随地大小便,污染环境。
2、部分居民在社区豢养国家明令禁止的大型犬种,并 且有人出门遛狗不牵绳,不戴嘴套,对社区居民和路上行人,造成危险。
3、养狗不按时给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极易传播疾病。
建议:
希望相关部门对养狗的社区居民加强宣传教育,对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 文明养狗。管理照顾好爱狗,携狗外出时,遇到老 人、小孩、孕妇要自觉避让。加强狗的训练,培养爱狗出门 随行保持安静的好习惯,防止狗狗乱吠叫、伤人、夜晚狂叫 扰民现象发生。管好自己的狗狗,尽量避免发生扰民或伤人 等负面事件的发生。以正确合作的积极态度承担因管理狗狗不慎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如咬伤他人或损坏公物)等。
2、卫生养狗。请勿让爱狗在社区的楼道、大堂门口等 公共场所及设施随地大小便,如有排泄物,请及时清理,并 妥善处置(如用报纸或胶袋妥善包好并放置进垃圾箱)保持 社区环境卫生。外出遛狗时随身备好小铲子(或硬纸皮)和塑 料袋,随时清理狗的粪便,并妥善处置,保持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3、健康养狗。按照狗类防疫的有关规定,做好疫病的 预防,定期为爱狗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关爱狗的健 康,定期为爱狗进行健康检查,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疾病的发生。
4、安全养狗。外出遛狗时请为爱狗带上狗链、嘴套等, 避免伤人、走失、打斗、中毒等种种意外。尽量避免近距离 (1-2 米)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人群,不带狗进入公园、 商场、学校、医院、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不携狗乘坐除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员同意。
5、合法养狗。自觉遵守城市养狗管理规定,依法办理 养狗的相关手续,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饲养禁养狗品种及超过限养狗标准的大型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