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电动车“上楼入户”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巡查与监管力度
督促各物业公司加派人手,切实维护好停车秩序,同时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加大日常督导检查频次和力度,发现违规停放问题及时劝阻制止。对于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二、加快充电设施配建、推广技防措施
充电桩建设已纳入重大民生实事工程,隆兴、众成等物业企业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增设车棚,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2024年以来,我县新增充电桩插口800余个,车棚50个。此外鼓励企业在小区楼宇电梯内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对蓄电池进楼进行动态监控,确保技防措施有效实施。目前,悦来城、龙御家园、碧桂园等小区已安装完毕。
三、加强政策宣传与引导
督导各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内通过悬挂条幅、宣传栏、小区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加大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居民树立消防安全观念,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截至目前,已制作宣传栏30个,发放宣传页1000余份。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6日
背景:
近年来,电动车在方便群众出行、缓解交通压力、环保 节能等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但其存在的安全隐患也不容 忽视。为了彻底杜绝消防安全隐患,有必要禁止电车“上楼入户”。
存在的问题:
由于部分小区缺乏充电设施,难以满足居民充电等多种 原因,入户充电、窗外飞线、人车同屋等乱象,加之充电不 规范、电池质量瑕疵等问题,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起火燃烧产生的毒气100秒内足以使人窒息死亡,惨痛教训无数。
建议:
一、运用技手段,解决“上楼”问题。目前,很多小区 主要依靠物业工作人员、保安、保洁巡察清理或阻拦电动车 进电梯入户,但效果并不理想。建议小区电梯安装电动车智 能识别系统,如果电动车进入电梯,电梯就会发出警报声, 电梯门会一直保持打开,停止运行,直到电动车离开,电梯才恢复正常运行。
二、 进一步增设共用充电桩,解决“充电”问题。为方 便居民电动车充电,建议推广修建电动车专用充电区,安装 数量充足、操作方便、价格适中的共享充电桩,让居民不用 再推车上楼,解决骑电动车出行的后顾之忧。老旧小区加强 设施改造,新建小区提前做好共享充电桩和停放区域的规划,切实从源头消除电动车上楼充电的安全隐患。
三、加强宣传引导,解决“习惯”问题。在小区内、广 场上、电梯里悬挂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宣传横幅,利用多 媒体屏幕播放电动车引起的火灾事故画面,向居民普及相关 法律,让居民知晓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 域停放电动车或充电,属于违法行为,提醒居民不要图一时 方便,将电动车推到家里充电,影响整栋楼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