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向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每月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00吨左右。2015年,淄博市政府委托市住建局与淄博绿能能源有限公司签订《淄博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协议有效期30年,处理费用为74元/吨)。我县生活垃圾全部集中运至高城转运总站,由淄博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转运至其临淄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根据您的提案,待协议期满后,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有关要求,在确保我县生活垃圾无害有效处置的前提下,按有关程序,有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6日
背景:
2023年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发布《关于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 弱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2)1863号),《方 案》指出到2025年,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进一 步健全,收运能力进一步提升,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 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地区以及其他地区
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应建尽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
《方案》中明确指出,焚烧处理能力存在缺口的县级地 区,其中生活垃圾日清运量介于200-300吨的,具备与农 林废弃物、畜禽粪污、园区固废协同处置条件,并具有经济 性的,可单独建设焚烧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日清运量小于200 吨的县级地区,在确保生活垃圾安全有效处置的前提下,结合小型焚烧试点有序推进焚烧处理设施建设。
存在的问题:
高青县2023年生活垃圾清运量9万吨左右(折合240吨 /天),运输至淄博绿能新能源公司焚烧处理,运输距离较远,费用偏高。县域内没有生活垃圾处理装备。
建议:
随着生态文明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浙江省的垃圾 处理小型化装置(单套处理能力5--150吨/天)逐步成熟完善, 该技术以立式旋转热解气化为主,是一种低氮燃烧技术,优 于炉排炉焚烧技术,二噁英排放浓度低,环保排放稳定达标, 占地面积小,投资省,适于县级生活垃圾处理。热解气体燃烧后产生的蒸汽可用于工业或民生用热需求。建议在县域内建设3套150吨/天的垃圾处理装备,投 资1.2亿元,占地约50亩,建设地点可选在高城镇化工产 业园内,依托现有的蒸汽供热管网供热,冬季支撑城区居民 供暖,其余时间工业为主,减少全县燃煤消耗量,有助于完 成县域“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实现;同时有效解决目前 垃圾运输距离长、处理费用高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拉动县域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