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会议审议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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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7784283740/2025-552196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4-3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年4月29日,县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蔡普敏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编制《高青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年-2035年)的情况报告。关于建筑垃圾的消纳处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在利用好县内建筑垃圾消纳厂的同时,探索建立起建筑垃圾处置常态机制,确保建筑垃圾及时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