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解决城区道路照明短板与规范养犬管理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071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
071
建议人: 李丽丽
主办单位: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6-06-1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李丽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区道路照明短板与规范养犬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配套设施,整治环境隐患

聚焦小区养犬环境脏乱、配套设施不足等问题,督促各小区物业落实主体责任,在小区公共区域增设宠物便箱、拾便袋发放点,同时在小区主干道、休闲区域、儿童游乐区等重点区域,规范设置文明养犬提示牌、禁止犬只入内标识,从源头整治不文明养犬乱象,减少粪便污染、犬只扰民等问题,持续优化小区人居环境。

二、深化宣传引导,提升文明意识

针对群众文明养犬意识不足的问题,依托社区宣传栏、业主微信群、入户宣讲等多元渠道,常态化宣传《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及文明养犬规范,明确大型犬饲养、遛犬牵绳、佩戴嘴套、粪便清理等硬性要求。积极开展“文明养犬进社区”主题活动,通过科普宣讲、互动引导等方式,引导养犬居民自觉遵守管理规定,营造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的良好氛围。

三、畅通投诉渠道,压实物业责任

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处置群众反映的不文明养犬、犬只扰民等问题,形成闭环处置。以群众投诉诉求为抓手,常态化督促小区物业落实主体管理责任,扎实开展日常巡查、现场劝导、行为规范等工作,持续规范小区养犬秩序,巩固治理成效。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6月10日

一、提案背景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作为长期扎根高青的党外代表人士,本人始终关注县域民生保障与城市治理工作。通过日常调研走访、收集群众反馈,发现两项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城区广青路(东邹路至西环路路段)缺乏路灯照明,给群众出行带来安全隐患;二是县城小区大型犬遛狗不牵绳、不带嘴套现象频发,威胁居民人身安全。为切实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特提出本提案。 二、具体问题及危害 (一)广青路(东邹路至西环路路段)无路灯问题 1.现状描述:该路段全长约1.2公里,串联高青县第二人民医院、燕园理想城、燕园华府两个大型小区,辐射周边居民约8000余人。目前全程未安装路灯,夜间(尤其是17:00-20:00时段)光线昏暗,道路狭窄(双向两车道),且行人、电动车、货车通行密集,货车占道行驶、电动车逆行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2.主要危害:一是出行安全风险高,已发生3起夜间行人被电动车撞伤、2起车辆刮擦事故;二是就医通道不畅通,县第二人民医院作为重要医疗救治点,夜间急诊患者、陪护人员出行不便,延误救治时机;三是治安隐患突出,昏暗环境给盗窃、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可乘之机,影响群众安全感。 (二)小区大型犬遛狗不规范问题 1.现状描述:县城各小区养犬家庭逐年增多,其中银铃小区、芦湖小区等小区大型犬(如阿拉斯加、藏獒、罗威纳等)占比约15%。部分养犬人遛狗时未牵绳、不带嘴套,甚至放任犬只在小区广场、儿童游乐区、单元楼道内随意跑动,犬只随地大小便现象普遍。 2.主要危害:一是人身安全受威胁,近一年来已发生5起大型犬追逐老人、儿童事件,2名儿童被犬只抓伤;二是公共环境遭破坏,犬只粪便污染小区道路、绿化带,影响居住环境;三是邻里矛盾激化,因养犬问题引发的争吵、投诉事件每月达8-10起,破坏社区和谐氛围。 三、解决建议 (一)关于解决广青路无路灯问题的建议 1.加快路灯安装工程:建议县住建局牵头,联合市政、电力部门实地勘察,制定路灯安装方案,优先选用节能型LED路灯,在道路两侧每隔30米安装1盏,重点覆盖医院出入口、小区门口、交叉路口等关键节点,确保2026年6月底前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 2.同步完善交通设施:在安装路灯的同时,增设道路标识标线、减速带、反光镜,在医院门口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在小区出入口设置“注意行人”警示标志,规范车辆通行秩序。 3.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由市政部门负责路灯日常维护,定期开展线路检修、灯具更换,确保亮灯率达到98%以上;开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路灯故障问题。 (二)关于规范小区大型犬养犬管理的建议 1.强化制度执行与宣传引导:建议县公安局、城管局、住建局联合行动,一是严格落实《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在各小区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议书,明确大型犬禁养范围、遛狗时间(如7:00前、21:00后禁止遛大型犬)、牵绳长度(不超过1.5米)等要求;二是通过县融媒体中心、小区业主群、社区公告栏等平台,宣传文明养犬知识,曝光不规范养犬行为,营造“文明养犬人人有责”的氛围。 2.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每月组织1次联合执法检查,对小区内大型犬未办证、遛狗不牵绳、不带嘴套等行为进行劝导教育,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如罚款、没收犬只);在小区门口设置养犬登记点,为符合规定的大型犬办理养犬证,建立养犬人信息档案。 3.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建议小区物业在公共区域设置“犬只粪便收集箱”“宠物活动区”,配备拾便袋、消毒用品;在儿童游乐区、健身区设置“禁止犬只入内”标识,明确划分养犬活动区域,减少安全隐患。 4.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开通文明养犬投诉举报电话(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延伸),鼓励居民拍摄视频、照片举报不规范养犬行为,对查实的举报给予适当奖励,形成“群众监督、部门联动”的治理格局。 四、结语 城市道路照明与小区养犬管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衡量城市治理能力和民生保障水平的重要标尺。恳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上述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不断提升居民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