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7784283740/2022-521945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06 发布机构: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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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局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依法行政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规范执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通过政务网站、“互联网+”监管、信用中国等途径,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示执法信息,保证执法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公示至政务网站等平台。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形式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实时留痕。加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力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对案件逐一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规范,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1年,我局采用业务科室自查与法制科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执法案卷法律适用的正确性、裁量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进行全面评查。对案卷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的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围绕“三项制度”及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常见问题”等内容进行理论学习,组织组织开展新进执法人员执法证业务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及时对行政执法人员证件进行清理换发,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截至目前,我局90名执法人员获得执法证件,具有执法资格。

(二)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充分运用审管互动平台,由业务科室安排专人负责,逐一设置账号,对于行政审批服务局推送的审批信息及时认领,自接受时间节点起将行政相对人及相关活动纳入监管范围,承担监管责任,并组织实施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规范,执法人员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智能化发起抽查任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检查结束后及时将结果录入平台,最大限度的克服执法随意性,促进执法程序正当,真正实现公开透明。同时加强部门联合抽查力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样事”,避免多头执法,减小企业负担,为优化营商环境创造有利法治条件。

三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常态化。严格按照县“互联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对行政检查等监管行为做到应录尽录。坚持问题导向,对“互联网+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台账,立行立改,确保“互联网+监管”工作常态化发展。

(三)深入开展普法工作,筑牢依法行政根基

一是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实际,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个性普法计划、共性普法计划,认真部署各项普法工作,确保各项普法计划落到实处。

二是创新普法宣传教育载体。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抓好利用网络、LED屏、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的宣传活动继续开拓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扩大法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推行“简政放权”,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落实“无证明城市”工作。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使执法人员能够熟练地使用“淄博市无证明城市共享系统”,同时,提高执法人员对“无证明城市”工作重要性认识,对标县“无证明城市”工作目标要求,找差距,补短板,提高无证明城市工作水平。

二是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指南。一方面根据工作实际,对于实现数据共享免提交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件材料,不再强制要求当事人提供,同时除行政机关颁发的法定证照名称本身带有“证明”字样外,无证明事项办事指南中不再出现“证明”二字。另一方面结合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各事项要素,动态调整线下服务指南,确保线上线下保持一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加强。由于城市管理工作涉及法律法规繁多复杂,学习面广,对于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普法手段有待进一步创新。针对不同普法对象开展个性化、菜单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手段较缺乏,普法形式创新不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地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

二是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研讨、集中学习等方式,带领局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达到良好的学习效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

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职责。一方面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要求,不断规范出庭应诉工作,强化行政负责人应诉能力,截至目前,我局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另一方面贯彻落实《山东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作出的执法决定负责。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抓住“关键少数”,压紧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正确履行部门职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规范执法队伍的行为,加强对持证人员的管理、制约和监督,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扩大宣传覆盖面,创新宣传方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制,紧密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将普法活动融入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开展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通过漫画、视频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普法渗透到执法和服务全过程,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