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101480)验收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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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7784283740/2025-555146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1-1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我县牵头整改的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101480)已验收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的问题
高青县国井欣苑三期项目道路破损,扬尘严重。
二、验收情况
我县按照要求对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根据反应的问题责令国井欣苑三期物业卓越物业公司对小区道路进行清理、深度保洁并洒水降尘,验收时小区路面整洁无扬尘情况。
综上,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101480)问题整改,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
联系电话:0533-6987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