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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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7784283740/2022-523879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5-2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序号 |
部门 |
权责清单事项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抽查部门及实施层级 |
检查依据 |
1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检查 |
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检查 |
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1次/年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10月2日国务院令第641号发布)第五条 |
2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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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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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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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
个人、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一次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