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
索引号: 113703227784283740/2022-526422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09 发布机构: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

发布日期: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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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部门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抽查部门及实施层级

检查依据

1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检查

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检查

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1次/年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10月2日国务院令第641号发布)第五条

2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开展  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一次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3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的监督检查

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的监督检查

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企业、个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一次

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八条

4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的监督检查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一次

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1.《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

2.《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5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树木花草病虫害及其他自然灾害防治的监督检查

对树木花草病虫害及其他自然灾害防治的监督检查

城市树木花草病虫害及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情况

园林绿化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一次

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