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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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7784283740/2025-550266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5-01-2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始,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3603;传真:0533-6983603;邮箱:gqxz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以高质量公开助推重点工作落实,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作用。
(一)主动公开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制订《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公示公告、部门会议、建议提案办理、等均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常态化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常态化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执法结果等。2024年公开政府信息1091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89条、政务新媒体公开396条、其他渠道公开206条,比2023年基本持平,略有增长。加强政策解读,组织解读团队,集思广益提高对政策文件的理解,用群众语言解读政策,年内发布解读材料5篇。加强政民互动,办理政府信箱群众留言11件,答复率100%;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5208件,服务过程满意率98.68%。
(二)依申请公开
秉持服务精神,积极主动地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交流,着力推动申请人的合理诉求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比上年度减少1件,申请内容涉及物业管理领域。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编制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对公开事项进行清单化管理,后续开展常态化管理,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定期筛查已公开信息,及时更新有效性标注。严格实行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制发文件时敲定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文件依流程快发,保公众知情,让公开规范。加强信息审核把关,明确各科室初审、办公室复审的双层审核流程,责任到人。定期开展保密培训与考试,增强保密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安全、有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做好政府网站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整合同类栏目3个。开展政务新媒体“瘦身提质”工作,注销“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拓展公开渠道,在“最高青”客户端及时公开园林、环卫、市政、物业管理、综合执法等城市管理信息。
(五)监督保障
加强监督指导,单位负责人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1次,深入研究部署公开任务,保障工作落实。由办公室主抓政务公开,年初配备1名专职人员,年内无人员变动,确保工作连贯性。加大培训力度,制定《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坚持以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为抓手,开展2次培训,聚焦政策解读、信息发布规范等关键内容,提升人员业务能力,助力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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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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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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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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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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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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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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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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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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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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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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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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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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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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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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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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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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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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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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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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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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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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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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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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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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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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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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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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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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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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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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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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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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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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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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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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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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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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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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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依申请公开办理需要进一步规范,特别是对涉及职能划入事项的信息公开申请有时还存在与原划转单位答复口径不一致的问题。
二是政务新媒体运维需要进一步优化,存在微信公众号有时存在转载重要信息不及时、视频号信息更新频率较低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重点做好涉及职能划入事项的答复,与职能划出单位做好衔接,统一答复口径,规范信息查阅的地点,让申请人可以一次性获取到所需信息。年内对涉及职能划转的物业管理方面的1件信息公开申请与原职能管理单位进行了沟通协调,提高了答复质效。
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坚持“先备案、后运行”,规范账号运行管理,重要信息当日转载完成,同时对新媒体账号进行关停整合,提高运维效果。年内关停政务新媒体账号1个,优化了新媒体阵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4年本机关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4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高政办字〔2024〕11号)要求,制定了《《2024年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重点围绕以公开助推重点工作落实、夯实政务公开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一是拓展多元新渠道,政务服务拓广度。依托官方微信公众号、最高青客户端,第一时间公开综合执法信息,同时开通政府网站、办事服务、便民查询、互动留言入口,实现平台互联、跳转顺畅,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效率。开展线上普法活动,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普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提高普法质效。在县城区重要路口采用LED宣传屏播放法律法规宣传标语,引导群众做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纠纷“靠法”。二是拉近群众零距离,执法普法暖人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宣传活动,通过开设“普法摊位”,设置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页,入户宣讲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讲解民法典小常识及《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开展“局长进社区”暨“物业服务日”开放活动,普法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100余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4件,承办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案16件,办复率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依托城市管理执法“五进”“市民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开展“一线普法”宣传,进一步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真正让法律法规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生活。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 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 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