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2年4月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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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305L/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4-2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柴玉贞 | 柴玉贞 | 高自然执(土)罚字〔2022〕第1001号 | 违法占地 |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于2017年12月起占用建设街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1552平方米建设临时施工道路及施工看护房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应予以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 对其进行罚款 | 2022年4月26日 |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