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2年7月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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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305L/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7-07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高青某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信某兵 |
高自然执(土)罚字〔2022〕第2002号 |
违法占地 |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于2021年10月起占用青城镇青平社区集体土地4290平方米建设钢结构棚硬化地面、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九条,应予以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
对其进行罚款 |
2022年7月7日 |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