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2月28日) | ||
---|---|---|---|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305L/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2-2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1 | 山东某某科技有限公司 | 巩某某 | 高自然执(土)罚字[2023]第3001号 | 违法占地 | 山东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常家镇大庄李村集体土地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应予以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 退还土地;没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 | 2023年2月28日 |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