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9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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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305L/2023-540146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13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孟某某 | 高自然执(土)罚字[2023]4007号 | 非法占地 | 孟某某违法占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予以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 退还土地;罚款;拆除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 2023年9月13日 |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