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青黄河管理的提案》的答复(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6号提案)
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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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王术青、曹刚、张娟
主办单位: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答复时间: 2021-05-26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我局将在重点防火期内(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加强督导,严格属地管理责任,督促相关镇办、黄河河务局等部门,分区段设置部分固定宣传标识,增加黄河辖区的防火巡逻次数,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属地镇办与各村、村与户签订森林防火“三禁”承诺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防火;对发现的较重纵火行为,及时移交县公安部门严肃处理。

以上是对您所提议案的答复,真诚感谢您对自然资源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6日

(联系单位:高青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王志强,联系电话6981876)

建议:一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积极深入沿黄村庄开展防汛防凌安全、森林防火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宣传,提高沿黄群众防汛防凌、防火、交通等方面的安全意识。二是在黄河水利风景区、险工和控导工程设置醒目的安全标识,告该游客远离河边坝头,禁止垂钓,禁止游泳,确保游客生命健康安全。三是聘请有资质公司对堤顶道路进行设计,通过增设道路交通警示标志、安装防撞护栏等方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四是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要进一步加强景区管理,管理段职工加密巡查频次,发现人员坠落或溺水,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施救。五是加强执法巡查力度,发现故意破坏防洪工程的行为及时制止,对于情节较为严重或者屡教不改者,坚决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