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标题: 《高青县四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305L/2022-523024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3-22 发布机构: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高青县四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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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规划简介

(一)规划范围

高青县四街片区位于由黄河路、青苑路、田横路、芦湖路围合的区域,规划总面积289.9公顷。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订)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146号令)、(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7号)、(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4、《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建设部第112号令)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0年12月31日)

5、《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6建设部第145号令)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0年12月31日)

6、《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建设部第144号令)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0年12月31日)

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8、《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9、《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10、《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发〔2017〕1 号)、(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11、《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12、《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12月)

13、《山东省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设置标准》(J11734—2010)

14、《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5〕156 号)、(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15、《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T 15-2011)、(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1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17、《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

18、《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5年12月12日起施行)

19、《淄博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标准》(暂定稿)

20、《高青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年)》(批复稿)

21、其他

(三)规划修改

1、修改原因

由于项目建设存在的不确定性,四街片区在近几年的建设过程中,客观的发展条件和用地诉求使得原有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局部地块已不适应当前的发展需要。

为进一步指导四街片区的改造建设,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统筹推进具体项目的实施,需要对四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

2、修改内容

(1)、根据新的发展诉求,对部分项目的用地范围及规划指标进行修改。

(2)、由于拆迁安置项目较多,原控规中部分支路实施难度较大,对规划区内支路网重新梳理。

(3)、结合现状学校周边交通拥堵问题,对规划区内幼儿园及小学周边增加停车场用地。

(4)、对各类用地比例和用地规模进行研究,完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

二、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4月21日

三、 公示地点:高青县人民政府网

四、 意见受理地点:高苑路22号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五、 意见受理电话:0533-6968330

详细内容可到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咨询,咨询电话:0533-6968330。凡是对以上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