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增加青城镇农业设施用地指标的建议”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1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61
建议人: 吕海娟、牛国辉、杨滨、王泽胜
主办单位: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答复时间: 2022-05-23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吕海娟、牛国辉、杨滨、王泽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青城镇农业设施用地指标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设施农业发展较快,尤其是畜牧业规模化养殖比重持续加大,但受限于上级下达我县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量高等原因,我县畜牧业养殖用地选址难的问题比较突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全县畜牧业养殖资源,针对养殖用地的需求,合理安排养殖用地空间,以满足畜牧业养殖用地需求,为全县畜牧养殖业做大做强提供有力支撑。

以上是对您所提建议的答复,真诚感谢您对自然资源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3日

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畜牧业越来越成为支撑老百姓发家致富的重要产业;大力发展畜牧业既能为群众增收,同时还能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延缓农村劳动力进一步向外流失。青城镇作为养殖大镇,养殖户众多,但是因为畜牧业土地指标不足,畜牧养殖用地矛盾旦益突出,成为制约青城畜牧业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 青城农业种植优势明显,群众大棚种植积极性很高,受"非粮化"的限制,群众种植大棚受到诸多限制。 建议:1、自然资源部门将畜牧业养殖用地和蔬菜大棚种植用地纳入县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每年有计划的增加一部分设施用地指标。保障农业和畜牧业养殖用地的有效供给,推动青城镇设施农业和畜牧养殖业的健康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