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保护域内大天鹅,发展“大天鹅旅游经济”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2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102
建议人: 宋震、王荣洁、刘海军、刘金莲、李英、付立臣、龚茂章、封玉花、封桂莲、李坤宝、李建旅
主办单位: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答复时间: 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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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宋震、王荣洁、刘海军等11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域内大天鹅,发展“大天鹅旅游经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迁徙到我县越冬的大天鹅数量连年呈上升趋势,这主要得益于我县不断加大湿地保护力度,湿地生态得到极大修复,为大天鹅等野生鸟类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

近年来,县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湿地修复和保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重大宣传节日,通过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和在湿地公园现场开展湿地野生动植物、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宣传,不断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二是规划编制持续推进。相继完成了千乘湖省级湿地公园和天鹅湖省级湿地公园的专项规划编制。根据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要求,完成自然保护地本底调查、分析评估及预案编制,形成了《高青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并通过省级专家评审,为今后完善湿地保护能力建设体系,确定湿地资源合理利用方式,加强湿地生态监管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三是科研管护不断提升。根据《山东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省级湿地公园验收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天鹅湖省级湿地公园开展综合科学考察,真实准确掌握天鹅湖省级湿地公园内的生物多样性、自然地理环境、社会经济和保护区威胁因素等本底情况,修建观鸟平台和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湿地科研监测及科普宣教体系建设。

下一步,在湿地公园范围内设立明确标识,区分合理利用区、宣教展示区与生态保育区;加强对湿地的日常监管,定期对湿地开展巡查,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尽可能地减少对湿地生态系统的人为干扰,能把大天鹅等野生动物“引进来”,更要“留得住”。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3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入实地考察沿黄省区,为新时期黄河保护治理,流域省区转型发展指明方向。我县地处沿黄,有着良好的区位资源优势,如何发挥优势,保护黄河生态发展壮大乡村旅游经济,是一件造福人民的大事。 近年来,我县不但加大大芦湖、慢城、天鹅湖生态修复治理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野生鸟类不断增多,如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天鹅、震旦鸦雀等。 今冬,在我县越冬的大天鹅达到19只,比2020年增加了4只,还首次在大芦湖附近发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秋沙鸭。如何做好淄博“北水”文章,保护好这些大天鹅,让天鹅经济造福高青人民?荣城的烟墩角大天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鹅之城”三门峡市,都是成功案例。 高青大天鹅的生存现状,长期以来,在人们心目中认为在高青见到的大天鹅只是迁徙路过,其实不然。据县融媒体中心记者近几年的持续跟踪发现,2016年之前大天鹅每年11月南迁或次年2月北迁之时,我县只有部分大天鹅停留暂住,数量仅有个位数。从2017年11月开始,有5只大天鹅在我县常驻,行动轨迹是大芦湖、艾李湖和滨州市董家集水库。2018年以来,随着新沉沙池修建启用和沿黄河湖生态修复,慢城大芦湖周边水域面积扩大,大天鹅的活动空间扩大,大天鹅数量连年呈现不规则上升趋势,迁徙时最多达300多只。据观察,目前这19只大天鹅大约是“3-4个家庭”,其行动轨迹是:白天在大芦湖水面上休息(由于大芦湖水面大,不易结冰,相对安全,而食物匮乏),夜晚在艾李湖吃食藕丫和水草根茎(此处有农民在养殖莲藕,食物相对充足,但湖区面积较小,人类活动频繁不利于栖息),慢城由于人类活动频繁,天鹅没有安全生活空间,新沉砂池,由于水面结冰没有流动的水,不适应天鹅栖息。 保护大天鹅措施:鉴于当前我县大天鹅生存现状,提出以下保护措施: 1、成立大天鹅保护组织。有政府相关部门与志愿者、爱心企业组成。 2、扩大艾李湖水域面积,减少人类各种活动与环境污染。 3、根据天鹅习性适当进行投喂。 4、协调水利部门,根据大天鹅活动轨迹,增加大芦湖及其周边冬季流动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