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的用地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使用花沟镇城南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建设用地0.2589公顷,用于花沟镇农村旱厕粪便污水处理项目,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希严格执行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批准的土地面积、位置和用途使用土地。
特此批复。
2022年7月13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