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高青县黑里寨镇人民政府使用土地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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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305L/2023-534450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2-17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
你单位的用地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使用黑里寨镇镇双河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建设用地1.5152公顷,用于黑里寨镇双河村村民委员会双河农产品物流集散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希严格执行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批准的土地面积、位置和用途使用土地。
特此批复。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