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标题: 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使用土地的批复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305L/2025-552504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2 发布机构: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使用土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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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使用土地的批复

 

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的用地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8322公顷,用于高青县田镇四街小学项目,土地使用期限50年。

使用期间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土地面积、位置和用途使用土地。

特此批复。

 

2025年1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