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标题: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305L/2025-550674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26 发布机构: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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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度普法和干部教育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聚焦重点领域,结合我局业务实际需要,通过邀请专家、律师以及局内业务骨干宣讲的方式,举办新《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开展党史学习专题讲座,举行党史、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竞赛,充分展现广大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热情。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情况

我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高青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法治工作要点》等法治建设工作计划。认真贯彻上级法治建设相关文件、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内法规建设,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督促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点、难点问题,做到法治建设与部门工作共同推进、相融互促。

(三)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情况

部署制定《高青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清单》《高青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法治工作要点》等重点工作方案。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我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按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年度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职责情况。对于提交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均亲自审核后报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四)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情况

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会审研究讨论决定,坚持做到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并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聘用律师把关、集体讨论决定等6个法定程序。我局聘请山东芦湖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团队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受托代理我局应诉,为我局相关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024年参与我局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8件,依申请信息公开15件。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系统谋划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突出政治引领。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在党和国家事业布局中突出法治保障工作的丰富内涵。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把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切实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强化统筹部署。制定2024年度我局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法治宣传教育计划,系统安排立法、普法、依法行政等各项重点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主持召开各类会议推动解决法治领域重点问题,切实把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打造更优自然资源营商环境

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提升“一网通办”能力。接受各类业务咨询1700余件,办理各类许可事项800余件。完成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1.37万余件,查询业务0.85万件,农村房地一体发证率为 99.15%。对符合条件纳入监管系统的25个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全部化解完毕,名列全市前茅。

优化规范工程项目审批。深入推进“多审合一”“多论合一”“多测合一”改革,推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规划许可等审批事项“一件事一次办”。

(三)持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规范行政决策活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做到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并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聘用律师把关、集体讨论决定等6个法定程序。2024年,我局代县政府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为《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届满续期的办理意见〉的通知》(高政字〔2024〕17号),按照程序组织相关单位及社会群众听证,由司法部门进行了合法合规性审查,现已通过县人民政府审定并印发执行。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公正、规范、文明执法行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依法依规。

深化政务公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在门户网站、双公示系统多渠道公布权力和责任清单,主动公开征地、决策、审批等信息400余条,依法办理信息公开申请15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和山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纠纷

依法强化初信初访。坚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更好发挥行政程序在处理信访诉求中的主渠道作用。畅通信访渠道,强化“接诉即办”工作模式,推动初次信访一次性化解,网上信访办理按时办结率保持100%。

强化源头治理。紧盯征地拆迁、确权登记、矿产资源等重点领域,定期摸排梳理可能引发群体性、极端性信访事项的风险隐患。

依法办理行政争议案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应诉案件8件,涉诉开庭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所有案件均已按要求上传山东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管理平台。

(五)扎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坚持系统观念,深化全民普法。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自然资源法治实践全过程。研究制定印发了《高青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清单》《高青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法治工作要点》等重点工作方案,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深入开展。组织开展了“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民法典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和布袋、播放公益视频和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使自然资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组织参加山东省第七届“美丽中国 美丽山东”少儿手绘地图活动,我局荣获优秀组织奖。

持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服务。3月份、5月份、9月份和12月份按照司法局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集体学习;10月份组织我局开展2024年度淄博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活动;12月份组织我局开展“宪法宣传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建立全县自然资源系统法治联系点和普法联络员队伍。在局属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服务所设立自然资源法治工作室,并制定《自然资源法治工作室工作职责》;在各行政村设立自然资源咨询员,制定《自然资源咨询员制度》;着力发挥基层在法治建设方面总结经验、典型示范、辐射带动的作用。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新形势下,我局全力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思维能力有待提升。在日常工作中,少数工作人员不能准确理解法律用意,机械的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对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全面,运用不够灵活,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能力尚需提高。二是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缺乏主动性、创新性。宣传内容虽然详尽,但书面呈现法律条款枯燥乏味,很难吸引群众的注意力,导致普法宣传的传导效应不强。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一是提高政治认识。深入学习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导向、战略思维、历史担当、为民情怀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进一步推进全县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全面提升“双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法润自然”普法文化品牌,打造品牌化法治宣传亮点,创新宣传方式。

三是做好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严格培训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学法培训计划,规定每年接受法律知识培训的时间和内容,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