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牛国辉、王泽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创新社区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办理,支持青城城乡融合样板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5年,原国土资源部组织启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增减挂钩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原则管理。即,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对应组成项目区,实行整体审批,并要求在3年内完成。这种方式有利于资金筹集,缓解政府资金压力,也便于规范管理,防止片面追求增加城镇用地指标和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等。2016年以来,国家对增减挂钩政策进行了拓展和完善,允许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使用或跨省域调剂,进一步放大了土地级差收益,加大了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截止目前,我县立项实施并通过验收的增减挂钩项目36个,增加耕地5759亩。
当前,增减挂钩面临新的发展环境和发展需要,特别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对增减挂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政策定位和管理方式都需要适时改进和完善。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上级出台的新规定新要求,在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用足用好增减挂钩管理政策,尤其是在支持保障安置房建设工作中,进一步精简手续办理流程,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释放增减挂钩助力乡村振兴的政策红利。
以上是对您所提建议的答复,真诚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