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国辉、王淑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每年给予50—100亩建设用地指标,支持高青黄河食品产业园做大做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以来,国家及省市实行“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对符合拿地条件、资金到位、急需开工的项目,允许提前预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今后,黄河食品产业园如有符合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需求的项目,我局将全力以赴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及时落地建设。
以上是对您所提建议的答复,真诚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