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将青城食品产业园纳入全县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布局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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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牛国辉
主办单位: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答复时间: 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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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牛国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青城食品产业园纳入全县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布局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快青城食品产业园建设,在“三区三线”划定中,受限于城镇开发边界新增规模,为青城食品产业园预留城镇发展空间约220亩,预留非永久基本农田空间260亩。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以青城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为契机,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根据青城镇实际情况,合理规划,确保规划与我县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衔接,有序推进青城食品产业园的发展。

以上是对您所提建议的答复,真诚感谢您对自然资源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8日

青城食品产业园是在经过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力求从源头上解决高青农业有规模无品牌,有产量无销路,无品牌形象,无品牌溢价的窘境,是完善高青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举措,项目也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认可。在各级的共同努力下,青城食品产业园获得省级发改部门的试点批复,白名单工业项目可以在黄河流域作为试点园区先行先试。2023年,园区正式开工建设,目前一期项目占地50亩,建设食品加工车间5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了资金投入、土地政策等难题,特别是在现有的形势下,企业投资园的积极性不高,仅仅靠政府的投资力度小,见效慢,严重制约了全县农产品产业化、规模化、示范化进程。 建议:1、将青城镇的食品产业园项目纳入全县的工业发展布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集中全县之力做大做强高青食品加工产业。 2、县直相关单位和部门积极帮助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地块的招商资工作;农业和市场管理部门提炼高青大农业的品牌形象,高青所有农业产品纳入品牌下统一管理运营,通过久久为功的努力,打造高青农业大产业品牌。 3、以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为抓手,各镇持续用力,加大土地流转力度,为农业品牌做大做强腾出更多空间。 4、受国土空间规划的制约,产业园区的扩园和增容都收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自然资源部门在国土空间修订时给与园区更大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