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在高青一中北大门附近修建停车场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23
建议人: 袁飞飞
主办单位: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答复时间: 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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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飞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高青一中北大门附近修建停车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我县《高青县中心城区LC03片区01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高青县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中,在高青一中北大门、田镇大街以北已规划一处停车场,面积约3000平方米。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优化用地布局,补齐城市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协调各类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土地利用,促进设施共享。

以上是对您所提建议的答复,真诚感谢您对自然资源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7日

自高青一中北大门投入使用后,大大缓解了南大门附近黄河路的交通压力。但因每天上下学期间有近2000名学生出入北大门,学生上下学时间集中、接送孩子的机动车辆大幅增加,尤其是放学时间,许多家长提前将车停在马路上等候孩子,造成北大门北侧公路拥堵严重,且时常有刮擦等交通事故发生。为畅通学生上下学之路,缓解北大门附近交通压力,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建议在高青一中北大门附近修建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