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袁飞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高青一中北大门附近修建停车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我县《高青县中心城区LC03片区01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高青县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中,在高青一中北大门、田镇大街以北已规划一处停车场,面积约3000平方米。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优化用地布局,补齐城市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协调各类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土地利用,促进设施共享。
以上是对您所提建议的答复,真诚感谢您对自然资源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