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涉农企业用地审批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0号建议)
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20
建议人: 洪晓青
主办单位: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答复时间: 2024-05-28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洪晓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涉农企业用地审批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2023年11月1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第五条、第九条指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允许在不改变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情况下,优化调整村庄各类用地布局”、“乡村振兴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根据以上法律和政策规定和在目前集体土地入市尚未实施的前提下,非乡镇企业或个人建设净菜包装及农产品冷链配送实体项目,应当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建设用地;乡镇(村办)企业项目如列入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项目库,可以在符合村庄规划的前提下,由村集体申请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手续。

以上是对您提案的答复,真诚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8日

背景: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多快好省的净菜进入了食堂,酒店及我们的厨房。净菜,也称新鲜消毒蔬菜,即将新鲜的蔬菜经过整理,洗涤,消毒等加工操作,在无菌的环境中真空包装而成的一种产品。特点是方便,卫生,绿色。随着中国加入WTO后,国家积极加大对农产品加工的扶持力度,在我国广泛推行“净菜工程”,为净菜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推动净菜上市是中央政策支持产地初加工农产品的重点措施,是确保食品安全提升民生的环节之一,净菜进城上市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高青作为农业大县,蔬菜大棚种植户很多,蔬菜品种丰富,产量大,品质高,我们将依托本地优势,计划投资净菜包装及农产品冷链配送实体。既能解决当地就业,及种植户的作物销售难的问题,又能为繁荣地方经济贡献力量。 存在的问题:目前涉农实体企业用地手续流程比较繁琐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影响企业后续发展建议: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帮助涉农企业推进用地审批流程;协助盘活区域内不良资产的建设土地,以便实体企业项目顺利推进建设;建议政府采购项目优先采购本县企业生产的产品帮助本县企业稳步发展。